南通市康桥油脂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氢化棕榈硬脂(包含下游产品5万吨硬脂酸)、5000吨甘油、黑脚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公示
2018年5月24日,南通市康桥油脂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环境保护部2018年9号文)、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本项目竣工验收,邀请监测单位、环评单位、施工单位和专业技术专家共11人组成验收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苏海安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园区,项目性质为扩建,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氢化棕榈硬脂(包含下游产品5万吨硬脂酸)、5000吨甘油、黑脚扩产项目,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为:2015年6月18日,调试起止日期为2015年10月20日和2015年12月30日。
2013年3月,康桥油脂委托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南通市康桥油脂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氢化棕榈硬脂(包含下游产品5万吨硬脂酸)、5000吨甘油、黑脚扩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于2013年11月5日取得了南通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审批文号:通环管[2013]090号)。2018年5月14日-5月15日,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验收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于2018年5月编制了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
二、根据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提供的本项目监测报告,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地方标准《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甲醇满足《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2中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污水排口中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其他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的检测结果均符合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厂界噪声昼、夜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三、项目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均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相应措施,各类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四、已按环评要求设立了卫生防护距离。
五、已制订了事故应急预案。
验收组审查了验收资料,踏勘了现场,听取了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验收报告和监测单位对监测报告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南通市康桥油脂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氢化棕榈硬脂(包含下游产品5万吨硬脂酸)、5000吨甘油、黑脚项目已按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相应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公司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网络,制定了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标准;废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标准;厂界昼、夜噪声达标,未产生扰民影响;各类固废已分类处置或利用;排水池中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石油类的排放量均未超环评批复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公司将无组织废气转为有组织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催化裂解”处理后高空排放,核算排放总量约1.44t/a,削减了5.472t/a,减少了环境污染;各项环评批复要求基本落实。
公示时间:2018年5月25日至2018年6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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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许丹丹,联系电话:18862913520。
公示单位:南通市康桥油脂有限公司